长治市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
本报讯(记者魏巍)近日,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起惩治涉麻精药品(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)等成瘾性物质滥用犯罪典型案例,其中,长治闫某智走私、贩卖毒品、传授犯罪方法案入选。
2023年4月至6月,被告人闫某智明知三唑仑系列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,仍通过寄递方式从境外3次购买三唑仑共计40粒,后以寄递方式8次出售给林某杰等4人16粒,非法获利2230元。2023年6月18日,被告人闫某智在收取快递时被当场抓获,公安民警从其签收的包裹中查获三唑仑疑似物20粒。经鉴定,上述疑似物均检测出三唑仑成分。另查明,2023年5月至6月,被告人闫某智通过网络聊天软件,向周某等3人传授使用三唑仑实施迷奸等犯罪的方法。
今年1月9日,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闫某智犯走私、贩卖毒品罪、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提起公诉。3月19日,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以走私、贩卖毒品罪判处闫某智有期徒刑3年7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;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闫某智有期徒刑6个月;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9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。闫某智未提出上诉,该判决已生效。
该案系长治市第一起利用寄递方式实施的新型毒品犯罪案件,作案手段隐蔽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,深挖毒品漏罪、漏犯,并及时追诉。在严厉打击该类犯罪的同时,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,针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失管问题制发检察建议,堵塞行业管理漏洞。
发布于:山西省